close

法 規前項船舶、民用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爲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 機構所租用、投資或經營者,交通部得限制或禁止其進入臺灣地區港口、機第一項之禁止規定,交通部於必要時得報經行政院核定爲全部或一部之解除第三十一條大陸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進入臺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 務機關得警吿飛離或採必要之防衛處置。
  第三十1 一條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 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爲必要之防衛處置前項扣留之船舶、物品,或留置之人員,主管機關應於三個月內爲左列之處 分:
  一、扣留之frp舶、物品沒入或發還。
  一、留置之人員經調查後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處理或強制其出境。
  本條例旅行前,扣留之大陸船舶、物品及留置之人員,已由主管機關處理者 ,依其處理。
  第三十三條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爲大陸地 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成員或擔任其任何職務?,亦不得與大陸地區人民 、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締結聯盟。

向您推薦:新莊義式下午茶  新莊義式咖啡  中和義大利餐廳  

截然不同
我的財富以秒計252
全球資訊網系統
必須更換新品
我的財富以秒計 66
慢慢轉動
理論的根據
超高速新電腦
我的財富以秒計 70
了解電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痴心絕對 的頭像
    痴心絕對

    我和無線電

    痴心絕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